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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位法律人士帮我分析下面这个案例,谢谢!

    云南-楚雄交通事故人气( 发表于:2012-10-22 10:54

    2012年9月某单位职工甲(驾驶员)和乙(单位另一职工,乘车人)在出差返回途中因甲酒驾与一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乙当场死亡,乙已经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甲在此事故中也受重伤,现造成左腿残疾。现在乙的家属要求按赔偿乙的工亡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我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乙的工亡待遇应由甲全额赔付,但现在甲无力赔付,且家庭经济困难,妻子无业,父母年老多病,女儿尚幼,曾向所在单位借款6万余元,现尚未归还,乙方家属想向法院提起赔付诉讼,但甲因此事故精神深受打击,已有自杀倾向,乙方家属因此情况已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要求甲赔偿,但乙方家属一直未得到乙的工亡赔偿情绪激愤,现单位要求经办机构先行赔偿乙的工亡待遇,我们正在讨论办理中。 想听听群里各位专家们的意见!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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