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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揭购车后还款期间停滞五个月无通知并将车拖走

    山西-大同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4-04-12 12:00

    我朋友采用介绍按揭购车的方式,并签下了一份贷款8万元委托书,两年需要月供2111元。进行10个月后,出现2个月停顿未交的情况却没有人通知,也没有接到催款的电话.当接到电话时,我朋友把之前未交的月供补齐并交了滞纳金,当面把银行回执单交给来通知的第三方。这时,我才发现,,整车抵押银行的担保方还多出卖车方的后勤公司,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悄悄托走车后,我们并未见面,该公司也未曾打电话通知我,我朋友的车不见了也就报警备案。再过了几天,我朋友打电话说问及之前的事,该公司表明我朋友要一次补清2个月的违约月供,还得付购车时整车10%和在4s店的压金也不退还了.在筹集资金这两天里,我朋友主动联系该公司,但被告知车已卖。当我朋友再次打电话要求赎车时,又告知再加近二千才能面见交接:并称为最后限定.请问他们有权这样做吗?并且这样做合法吗?我对合同的不了解,不知道这样做是属于有霸权行为吗?我朋友购车已快一年了,差12个月就全清了,现在什么都没有。而且车子是在补足按揭款后拉走时,包括一些票据等私有物品值8000也被带走了。要是我今天中午没有带足10万去主城提车,就会被告知弃权,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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