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遗弃子女罪名成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重庆-永川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4-01-08 17:53

    妻子无故长期逗留在外,不过问孩子一切事情,将孩子带过去给她时也被拒绝,丈夫是否可以以遗弃子女罪名起诉她妻子?

    最佳答案

    资云峰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重庆 渝北区 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 解答问题:49条

    你好,这个不行,因为没有造成任何后果,遗弃子妇罪是结果犯,必须造成一定的后果。

    回复于 2014.01.08 23:36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