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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房屋以挂牌形式进行招投标后违约

    浙江-宁波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6)发表于:2013-06-18 22:58

    详细情况:2012年9月在政府招投标网站公开进行国有房屋招租,本人作为投标人以300元购买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缴入150万投标保证金,于2012年9月25日公开投标,按照挂牌文件本人以263万一年租金租期8年的标底价中标,中标公告在政府招投标中心网站进行公示,中标公示后本人与合作方签订了8年连锁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本人在2012年10月25日拿到中标通知书,并于2012年11月1日向连锁酒店合作方网汇首笔加盟合作费。但在2012年11月7日本人得知业主方在2012年11月6日再次在政府招投标网站上公开重新招标,做为中标人向业主确认为何重新招租,业主答复称: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因为中标通知书上有写2012年10月10日前签定合同。这时本人才明白原来业主方说有一意向投标人因150万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入未能投标的情况是真实的。之后在2013年元月本人向当地政府投诉业主的行为,但政府回复称: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业主在2012年10月12日已向中标人寄送取消中标资格通知书,并将60万(150万投标保证金退回90万剩余金额)履约保证金因违约而压没,并说明是经济纠纷,建议司法途径解决。之后本人向中国邮政局证实:2012年10月12日向本人身份证上住址寄送一信件,因本人将身份证住址的房屋租与他人居住因此未于收到,邮局投递2次未有人签收又在2012年11月8日返回到业主单位,但业主拒退收信件,该信件至今还在邮局里。由于投诉无门,只能找律师帮忙,但当地律师确定:业主单位是当地政府国有企业不可以输官司,只能协商解决。因此本人想请浙江省外有正义感的律师帮忙解决,有意向请回复QQ邮箱2323519414@qq.com,本人姓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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