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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

    上海-卢湾区劳动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3-07-02 13:22

    公司因为搬迁至异地,仅口头(电话告知)公司一定将搬至异地,未说明具体时间。在口头交谈中被告知,如果不愿意跟随去异地的,公司将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当时离我合同到期还有6个月时间。 假如3个月到期时,我已为公司服务6年。 公司有一同事,合同3年期满,公司想与其作合同延期6个月,该同事不同意,公司也未能与其协商达成一致,同事要求赔偿N+3(其中N为其社保基数,3为其月薪,两者均低于社平三倍)。公司同意。 请问,如果我合同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是否可以主张与该同事同样的赔偿要求。 如果公司不以公司搬迁为理由不和我续签,以其他理由不和我续签,我是否可以同样主张和同事一样的N+3赔偿? 赔偿的基数是什么?(我的月薪高于社平三倍) 现在每天处于没有任何工作的状态,每天到公司只是上网,然后坐等回家。 写邮件给老板说手上工作已完成,老板回复那就休息。 请问3个月没有任何工作,是否可以成为公司不与我续签的理由? 如果可以,我可以做些什么以证明没有工作做是公司蓄意为之? 另外,公司以什么理由不和我续签的情况下,只需赔偿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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