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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租合同纠纷

    山东-淄博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13-07-07 20:13

    我单位是济南盛茉莉化工有限公司,在淄博成立一个分公司名为淄博盛茉莉贸易有限公司。委派丁勇亭为分公司负责人。全权负责在周村的一切事宜。淄博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及一切公司 资质均由其保管。期间公司出钱购买的面包车,摩托车均被其私自处理。其后公司2009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委派丁勇亭在周村王村镇朱首湾村建洗衣粉厂,期间他先找个妇女叫樊春霞去找朱 首湾村的村支书张永松,他对村支书说这个樊春霞是淄博盛茉莉派来和村里签订租赁协议,以年租金1万元的价格与村支书签订租赁协议。其后丁勇亭用淄博盛茉莉的公章和法人章与樊春霞以 每年6万元的价格签订了一份假合同。公司被蒙在鼓里,然后济南公司就把6万元房租汇给丁勇亭。这期间国外老总让丁勇亭采购国外所需物品发现其虚报价格,觉得此人不可再用,就辞退了他。 直到该交第二年房租时丁勇亭出面要租金,引起公司怀疑为什么已经辞退还来要房租,明明应该是村里面来要房租,就让丁勇亭把公司与村里签订的合同传到济南,合同上出租方是樊春霞 就以为樊春霞是朱首湾村干部或村会计,公司认为钱不能汇到樊春霞个人名下要汇到村里结果找到村支书,村支书说村委会没有账号就给了他的个人账号户名张永松。第二年的租金就汇到了 村支书名下。其后老总觉的合同不规范要求与村里重新签份协议时发现村里的合同和公司手里的合同不是同一份,村里签的是承租人樊春霞的名义1万元租下,而公司手里合同是出租人樊春霞 6万元的合同, 2011年12月底有几个年轻人来厂里说是樊春霞亲属,要第三年承包费,公司认为这个两份合同都是丁勇亭从中捣鬼属于欺诈合同,所以拒付房租。2012年1月1日几名年轻人把工人赶出厂,将 大门锁住,他们锁住门,也没有人看厂。公司被盗部分物资,电线。功具等。为防止此类事件继续发生。公司找当地农民每天从厂房外面轮流看守。 2013年7月7日厂里新买的叉车价值7.3万元及江铃凯运轻卡一辆还有部分化工原料及物资被强行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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