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第一医院 雇请黑恶势力殴打病患、擅用人体进行医学试验的 公开举报信
举 报 人:洪 剑 被举报人:陈 圆 南昌市第一医院院长13330105731 85211420 被举报人:许永武 南昌市第一医院骨1科医生13803535926 陶 军 南昌市第一医院骨1科医生 被举报人:许国金 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许永武之弟) 举报 许永武 小病大治,令我残疾终身,雇佣黑社会殴打病患及家属 举报 许国金 包庇其兄,纵容黑社会当天化日殴打病患 2007年9月3日因股骨骨折在南昌市第一医院接受手术。手术前,本人被告知手术内容为股骨内固定术。而该院骨1科许永武 在实施手术中,欺瞒患者擅自更换手术内容,以“人造股骨置换术”更换原定的“股骨内固定术”,以致右腿终身残疾,并在手术后与陶军、吴小海等主治医生多处篡改病历(“术前小结”、“高值医用耗材申请审批表”、“麻醉与/或镇静麻醉知情同意书”),以掩盖过度治疗谋取经济利益的险恶动机,且因手术操作过失,导致本人坐骨神经严重损伤,至今痛苦不堪。事后,江西省医学会所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为医疗事故,南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江西人民法医学鉴定所鉴定南昌市第一医院存在过度治疗和手术操作不当的医疗过失行为,将本人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 在与南昌市第一医院多次交涉中,本人与本人亲属(75岁的父母、子女)两次遭受南昌市第一医院和主治医生所雇请“打手”的殴打和绑架。当事医生 许永武甚至雇请两名通缉犯参与殴打。由于许永武家庭势力雄厚(其弟 许国金 原任东湖区公安局副局长,现任青山湖区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干警在两次殴打事件中均坐视不理,甚至在我向他们举报通缉犯在现场时,仍不予理睬。 第一次事件发生在2011年2月16日上午九点。我持江西人民法医学鉴定所《鉴定意见书》前往南昌市第一医院进行交涉。在交涉中,与许永武发生争吵。之后许永武叫来七、八个持刀、棍的打手,对我、我父母、子女进行殴打。这期间,医院方面无人来劝阻,东湖区百花洲派出所干警到现场后也坐视不理,听任我们被殴打。我立即向派出所干警提出现场打手中有通缉犯,干警仍不予理睬。 第二次事件发生在2011年4月20日下午三点。我在南昌市第一医院门口看到许永武驾车外出,我大声呼喊许永武停车,许不予理睬。于是我立即驾车跟随,在跟随中与许永武车辆发生撞击。随后,交警赶到现场勘查,西湖区朝阳洲派出所干警、南昌电视台记者、现任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许国金(许永武之弟)也赶到现场,先后抵达现场。四点二十分左右,许永武叫来七、八个打手到现场。一个打手用包里的钝器顶着我的背部,另一个打手对我说:“你跟我走,不然我用‘火’打掉你另外一条腿”。还有一个叫“李刚”(谐音)等人强行挟持我到80米外,强迫我交出申诉材料。现场警察面对绑架现场不闻不问,任由我遭受绑架挟持。半个小时后,朝阳洲派出所警察才制止歹徒的行为,这伙人匆忙转进另一小车扬长而去。之后,朝阳洲派出所干警只将我带回派出所,而不要求许永武同往。朝阳洲派出所置留我20多个小时(17:00至次日14:00),这期间,没有干警来向我询问情况。事故当日,交警将我的车辆作暂扣处理,直到8月16日,前后逾100天。蹊跷的是:交管局扣车记录记载的扣车时间为6月21日,而4月20日至6月21日期间,该车辆的状态无从得知。 举报 许永武 陶军等人 将本应在动物兔子体内进行的科研试验[软骨凝膏镶嵌]项目,在患者不知情时使用在人体试验丶将栽培体内以人体代替动物。 据了解,许永武丶陶军等人将明确在动物兔子体内进行的科研试验[软骨凝膏镶嵌]项目丶在患者不知情时使用在人体试验丶将栽培体内以人体代替动物丶这种侮辱人格尊严的摧残恶毒法西斯惨酷侵害人体的试验丶严重损伤受害人座股神经丶这惨绝人性的国内史无前例的摧残人体的故意犯罪丶违犯世界卫生组织法律丶违犯国际公约入权法丶侮辱中国公民健康人权受国家宪法保护国耻!这滔天犯罪必须受到国家法律严惩! 举报 陈圆 雇黑殴打病患及家属 2011年8月23日,国内媒体报道了南昌市第一医院“养打手护院、以打治闹”的丑闻。事件一曝光,立即引来公众一片声讨,当地政府立即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中央有关机构也派出工作组赶赴南昌进行调查。如此严重震惊全国的涉黑雇黑犯罪,参加斗欧者百余人,院方雇佣的是社会两劳释放人员,大部分参与者都有案在身,南昌市第一医院雇黑杀人现在已习以为常了。 2011年11月3日,我与陈园院长通过手机信息约好下午4点30分在她办公室见面,协商医疗事故解决之事。4点50分左右,我到陈园院长办公室,魏副院长也在场,约谈了10分钟左右,刘小龙(陈园院长)的保镖来到办公室威胁我,我回敬了几句,突然,冲进来十余人,手持刀、棍等凶器,对我进行暴殴,陈园院长在场视而不见,约五分钟后我失去知觉,昏过去了。当我醒来时,头部阵阵巨疼,满脸是鲜血。陈园见我醒过来后,就指使这伙歹徒对我进行审讯,十余名歹徒大声说道:你找陈院长,就是找我们,这次只是教训你,如果你再敢来找陈院长,我们就做了你,包括你的家人。当时我对陈园说:我要报案,要保护现场。陈园听我说要保护现场,又指使歹徒对我暴殴,并叫歹徒强行把我拖离现场,仍到医院门诊室后扬长而去。我的家人唯恐歹徒再来殴打我,就搀护我离开医院到就近的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处置,头顶中心被刀砍缝4针,眉骨缝2针。我怕陈园再次雇凶杀我至今不敢回家。后来我手机又收到短信,说如果你再到医院来,就准备给你儿子收尸。 2011年12月15日,我又到南昌市东湖区政法委反映市第一医院院长陈园雇黑杀人及人为制造医难之事,政法委书记叫来多名公安,将我这个残疾的人拖出办公室,从六楼一直拖到三楼,扔在地上不闻不问,在寒冷的地上我无法爬起来,在地上足足躺了4多小时才缓过神来,区政府那么多的工作人员走来走去都没人管,至今因腿伤无法正常行走。为什么一个平民百姓真实的反映一件真实的事情就这么难?陈园雇凶杀人铁一般的事实、无视国家法律,公开雇凶殴杀患者已成为家常便饭。医院人为制造医难,而有关部门就是不理不睬!陈园院长雇凶、雇黑暴殴,就连报案的权利都没有,派出所一听说我报的案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有关,就不予受理。 请重点调查以下问题: (1)院方骨1科主任、主刀医生 许永武 及副主任 陶军 术中临时变更手术内容(以“人造股骨置换术”更换原定的“股骨内固定术”)、过度治疗及医疗事故的问题。 (2)院方骨1科许永武、陶军及吴小海合谋篡改病历(“术前小结”、“高值医用耗材申请审批表”、“麻醉与/或镇静麻醉知情同意书”、“长期医嘱记录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临时医嘱记录单”),掩盖过度治疗丑行的问题。 (3)院长 陈圆 主持篡改病历文件的问题。 (4)院长 陈圆 及 当事医生 许永武雇请在逃嫌疑人对本人实施暴力的问题。 (5)原东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现任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许国金(许永武之弟)两次 包庇纵容 许永武雇黑(在逃人员)实施暴力问题。 (6)院长 陈圆雇请黑社会在院长办公室殴打本人的事件。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院长 陈圆、当事医生许永武、陶军等为了谋取经济利益残害患者,逃避责任,多次殴打本人。六年来,本人身体上受尽病痛折磨,经济不堪重负变卖了房产,精神已经崩溃导致婚姻几近破裂,投诉无门。为了我的下半生,为了我的一家老小,还有这起不该发生的医疗事故和我这条本不该失去腿, 我恳请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查明事实,给我一个交代。 举报人:洪 剑
您好,我妈妈被小车撞了,经过医院诊治后 医生说一个月可以康复 双方就签写了人伤赔偿合同结案书 可现在3个月了还没好,这个我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请问医疗事故医院赔偿是赔当时的治疗费用还是那个病今后的费用都要赔偿?
医疗纠纷
我上个月出了车祸便到就近的解放军458医院急救,后来付医药费时发现治疗费用竟然比其他医院贵两倍,我投诉到卫生局,可是对方却推说部队医院不属于卫生局的管辖范围,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消费维权
是我爸请了一个工人结婚那个工人上工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导致小腿骨折,和轻微骨裂,然后去医院,所有的治疗费住院费都是我家承担,后来他说要赔她十几万,我觉得太不合理了,这个赔偿应该怎么配呢
保险理赔 2位律师回答
医疗纠纷
8月30号,我同事动手打我,眼镜坏了,有些小伤,去医院检查,拿了些药。现在公司让我们和解,但是这是他第二次动手了,去年还有一次。我不想和解,现在告他打人还能告吗?晚不晚了?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同事小李现在已经怀孕半年,前几天到一家医院检查说宝宝可能会患有残疾,而在之前的检查中却一直没有发现。导致现在宝宝不能做流产,怎么办?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朋友的父亲因病住院,后在这家医院做了手术,可惜手术并不是很成功,病情加重后相应的医药费也增加了,朋友想知道的是,医院是否要对手术失败负责而赔偿?
医疗纠纷
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