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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能力鉴定 十级 如何索赔

    江西-宜春劳动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4-05-18 13:57

    我在一家化工厂上班,湘潭公司工作五年,公司后转到了江西宜春又工作了不到五年;到需要签新合同时,因为职工身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了(化工企业),公司希望甩掉我们这些老员工,就告知不续签可以补贴几个月工资等等,要不就买断前面的工龄,需要重新开始签合同。 公司每年都有身体检查,但是从来都是没问题的(怀疑公司买通了医院),后来自己要求去重新检查了,职业性轻度镉中毒(职业病),然后进行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最后劳动能力鉴定(十级),一系列程序下来,公司很不配合;可是最终劳动能力鉴定后,找公司协商时,公司又说要重新申请南昌鉴定,最后省级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依然是十级。 补充条件: 1> 2012年12月,旧劳动合同到期;检查结果重金属镉含量超标,然后职业病鉴定等系列程序,直到2014年5月,省级鉴定委员会结果出来;中间没去上班,也有其他私事耽误了一些鉴定时间; 2> 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9月,每月发了800元补贴,9月后就没发了; 3> 本人工资组成:底薪+加班费,大概3000多一个月 求工伤索赔经验丰富的律师指点一下: 1> 上面这个情况,具体可以索赔多少钱,如何计算; 2> 如何界定工资; 3> 如何索赔精神损失费,以及后续身体健康的保障; 4> 双方协商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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