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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回厂房租金

    浙江-杭州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14-06-19 14:27

    我家厂房出租给对方10年,自1999年至2009年,期满后再另行签订协议。前三年租金已付。但是自03年11月起政府规划拆迁,又签订一项协议,在拆迁前的使用权归他们所有。对方就以此为借口再也没有支付过租金。因为是好友,父母法律知识缺乏,10年来一直交涉未果。 问下 我们能拿回10年的租金吗? 所有合同协议都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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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斌律师–大律师网

    1396719442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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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浙江杭同律师事务所 解答问题:171条

    使用权归对方使用,并不代表免去对方租金。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14.07.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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