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我和丈夫离婚了,他养儿子,我抚养女儿

    广东-深圳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14-08-08 17:24

    我和丈夫离婚了,他养儿子,我抚养女儿,他 很想把女儿的抚养权也争取过去,所以就威胁我说,要是我不把女儿给他他就把我全家杀光,然后从学校把女儿抢回来,吓得女儿要改姓名。在我前几天带孩子回去给孩子办身份证的时候,前夫竟然在派出所就把我直接拖到地上大打出手,把女儿吓得要死。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利把女儿的姓氏改成我的姓氏啊?谢谢各位律师大人了!

    最佳答案

    字文盛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东 深圳 云南云誉深圳律师事务所 解答问题:24条

    就你的问题提一下建议: 1、孩子的姓是可以跟着母亲一起也是可以跟父亲一起的,没有法律规定时跟谁在一起的; 2、你的前夫打你,最好的方式是报警,让警察来处理,如有伤害,可做伤残鉴定,之后如果轻伤以上的,则你不用管,会有公安来帮你提起诉讼的!

    回复于 2014.08.11 12:40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