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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广东-江门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6-01 14:07

    2020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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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江门 解答问题:5756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其中“重大交通事故”包括: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交通过程中以及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利用非机动交通工具从事交通运输违章造成重大事故的,如果这种行为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就应以本罪处理,否则只能认定为其他犯罪。

      (4)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回复于 2020.06.0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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