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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毕业的中师生,属山东省冠县籍,

    山东-聊城行政诉讼人气( 发表于:2014-08-26 10:01

    2002年山东省教育厅文件鲁教学字【200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24号)明确规定:积极做好有关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工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提供毕业生就业率。 2002年聊城市教育局文件聊教字【2002】73号,中师毕业生的就业,由各县根据编制情况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积极接收和安置毕业生,合理配置现有毕业生资源,协商有关部门,制定有力措施,克服困难,确保我市毕业生就业顺利进行。 2002年我们中师毕业生到冠县教育局报到,教育局收了我们的报到证,让我们下去代课,这一代就是12年,代课工资从115元,234元,450元,500元,每月这么少的工资,我们都没有怨言,只盼能在上编,没想到12年后是我们集体上访才让考试来决定我们的去留,唉!语文75分就上线,数学得103分,报数学的被挡在了门外,12年代课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12年的代课最后换来的确是离开讲台。 请问律师:我们没有考上的还能再上访吗?或通过法律来解决。我们还有57人没有考上,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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