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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律师们指点一下,我公司该怎么做,谢谢

    上海-黄浦区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4-11-12 10:54

    我公司A,我公司B,客户指定代理公司C,客户D,我公司B所属的税务局简称E,客户指定代理公司C所属的税务局简称F目前我遇到的问题是:客户D付款给代理公司C后,代理公司C不付给我公司A,原因是:我公司B当时一些资料没准备好,没有及时提交给我公司B的税务局E,我公司B的税务局E给代理公司C的税务局F的“协助调查”回函为异常,我公司和两家税务局沟通后结果如下:我公司B的税务局E说要让代理公司C的税务局F重新发函,我公司B的税务局E再重新回函,代理公司C的税务局F说我公司B的税务局E可以回两次三次甚至更多的函,没必要重新发,就相当于僵持到这里了;我公司和代理公司C沟通结果如下:代理公司C说由于是异常函,可能要查三年的账,要压三年的款,我公司说让代理公司所属税务局F一下查三年的账这样大家都放心了,因为这些都是真实交易,不怕查的,代理公司C不同意,说他们代理好多家的,都要查的话,他们吃不消,代理公司C提出要冷处理,等到税务局F把这件事忘了再付款,换句话说就是付款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我公司和客户D沟通结果如下: 由于税务局的事,客户D已经付款给代理公司C了(在合同里也有这条付款给C后,C付不付给我公司和客户D没有关系),客户D建议我公司最好喝代理公司协商解决,实在不行打官司。大概情况就这样,请律师们指点一下,我公司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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