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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不是一种变相的收费呢?、欺骗业主的行为呢?

    山西-太原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4-12-02 09:55

    有一房地产开发商,买房签合同的时候说是大红本,结果现在一个证件都没有,前段时间还被媒体曝光了,结果交房日期一拖再拖,现在打电话交房了,可是证件还是一个也没有,水电暖也不知道闹好了没,现在更可气的是,开发商居然让我们业主补交差价了,这是他们跟业主的的谈判条款:经过现场传阅相关政府文件中的表述,小区原为限价商品房,属于保障房的一种,经过当时政府审批,2013年小区南北区经过政府要求并批准改为商品房,并按照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五进行处罚,同时缴纳2500余万罚款至市财政。根据开发商通报现在审计、纪检部门调查小区保障性住房违规以低价团购形式买卖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人员及相关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2.延期交房因政策原因是不可抗力,现在政府要收取十几亿的土地出让金,基准房价不可取消或下调。 这是不是一种变相的收费呢?、欺骗业主的行为呢? 我们作为业主 该怎么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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