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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各位这么算是否合理?他实际要付给我的费用是多少?如何计算呢?

    浙江-杭州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4-12-29 15:31

    我与一个朋友一起出资开了1家鞋店,合作了一个月(平日店里是我女朋友在负责,早10点到晚22点,进货等事宜由对方负责),由于合作中出现了问题,我要退出,每人出资额32242,共计64484,请各位给我算算帐   花费如下   租金,租金当时是一起交了13个月的,每个月是3421,因为只合作了一个月,双方都同意第一个月的房租各承担一半,就是1710   装修,费用总计是20000,每个月平均是20000/13=1538,每个人是1538/2=770   截止到合作停止日,拿货费用一共是14326,卖出鞋子的成本是7269,未卖出鞋子的成本是7057,对方说要我承担未卖出鞋子的成本的一半,就是7057/2=3528.5   对方说给我的费用是32242(我的出资)-1710(第一个月房租的一半)-770(装修平均每个月的一半)-3528.5(未卖出的鞋子成本的一半),那么就相当于剩下的货全部是他的,而且我还要出剩下的货的一半费用,请问各位这么算是否合理?他实际要付给我的费用是多少?如何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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