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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俩被判罪会怎样判法?

    广东-深圳婚姻家庭人气( 发表于:2015-03-23 17:51

    我姐07年离异,和前夫育有一女,由我姐在抚养,小孩常年居住在我家。几年前新交了个男朋友,这俩人都不务正业,没固定工作,这男的现在私制假公章,使用假身份证,印制多份本村居委会的房屋证明,假结婚证,将我姐名下的一层宅基地自建房做低押到处借款,教唆我姐签字按指模,都是他俩同为借款人,或我姐为借款人,他为担保人,上述房屋担保甚至转让,都是高利贷,几分甚至1毛的利息。这些高利贷的借款给他俩有几万的,几十万的不等,现在他俩在外面借下超过一百万的借款。多少是本金,多少是利息不得而知。所借款项听这男的解释为借出去了,没收回,真假难辨。 本人深圳本地人,和爸妈兄弟住在另一处自建房,从小到大都在生长在这片热土。我姐的户口本虽然是分户了,但地址还是登记在本人住的房子,现在这些债主找不到他俩就来找我们家里,即我姐的户口地址。不胜其烦,恶言恶语,拉欠债还钱的横福,甚至烧冥币纸钱,摆纸制供品。搞到整个社区都知道,像我们这家人欠债似的。多次报警,辖区派出所某些警官出工不出力,甚至纵容他们胡作非为,也不制止,就当看热闹。打110也一样是本辖区出警。派出所把他们带头人拉去派出所不到5分钟就出来了,甚至没作任何笔录。警官解释为经济纠纷,让我们自行调解,只要不出人命,不打架斗欧他们不管。 我姐的房屋是我妈出资兴建,房子没房产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当时为可怜她母女,将来有个家,故将房屋登记在我姐名下。现在房子水电已经被他们过户到别人名下,过户时我姐的男朋友出具的居委会房子证明也是假的。房子也转让多次。但至今天房子租金仍然由我妈收房租。水电的持有人这几天过来收房子,赶租客。扬言要以更高的价格转让给河南人,让他们出面收房子。 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大家: 1.我姐的房屋买卖转让合法吗?他们来收房子我们该如何处理? 2.我姐他俩没有能力偿还,他们的没有任何财产,只有我姐这一屋的民房。他们的下场会怎样? 3.我姐的户口地址对我家庭有何影响,我该怎么处理?别人来我家闹事,报警也不管用。 4.我姐从借款起就没用过任何借款,都是这男的在处理借款,如果他俩被判罪会怎样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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