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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否就原用人单位违法之处追究现单位的责任

    广东-深圳劳动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15-05-06 10:27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将全部股权(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全部变更)转让给公司某高层,而后,用人单位以相关联单位(实际管理)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后进行注销,如发生劳动纠纷,那么员工应以起诉哪家单位,现任相关联单位?员工可否就原用人单位违法之处,追究现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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