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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负责劳资方面的律师吗?

    广西-百色劳动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5-05-09 17:02

    请教一下各位律师,一个公司聘请时被聘者与老板谈好,职位为品牌总监,入职时合同上也写这个职位,但却被告知是以董事长助理的名义去插手,实际上并没有给带企划部,而是在营销办公室。试用期为六个月。但由于并非直接带企划部,这块的工作上实际上等于被架空。另一块写软文、新闻传播的工作做得很好。现在老板以没管理能为由,多次在干部管理会上当众骂说是废物等难听词语。近期多次在会上当众说其工作不知怎么安排。此前,被聘者也多次提出要求直接掌管企划部,但均为老板以"谁在企划部直管都很快被轰出去,做不了的"为由,让被聘者一直名不正言不顺。企划这块的工作难开展〈该部门有经理〉。现在还有一个多月试用期到。老板以最近一次开会时说安排做内刊,微信,软文文案和网站的工作,不接受的话离职他也批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留下,试用期满后老板十有八九会按合同所说的"不适任"而调岗调薪。而原本订合同时,被聘者提出试用期满薪资为一万八,老板口头答应说合格的话给两万。签订的合同是一万四每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一万五。说试用期满另订份薪资两万的新合同。且原签的合同有条款,试用期内如被聘者主动提出离职,工资只按80%给。现在被聘者要怎么做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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