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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性质的问题,才可以不用我们承担?

    辽宁-沈阳抵押担保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5-06-04 22:25

    我家有一个担保的案子,我爸爸是担保人,给我叔叔家的大哥做担保,现在他欠款四五十万,还不起了,人跑大连去了,现在我爸爸被起诉了,请问下律师,需要了解哪些关键性质的问题,才可以不用我们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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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路英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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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沈阳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解答问题:509条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不用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于 2015.06.0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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