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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年进行“信息调查”时我填

    江苏-苏州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15-06-09 08:03

    在去年进行“信息调查”时我填写了一项无效的学历资料。外企人事今年5月,索要匹配的学历证书。6月人事约谈我学历造假,让我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开除我。 补充说明: 1.本人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两次与公司签订合同,所使用的学历材料真实有效,均与此学历无关。 2.本人到岗工作时间内,绩效优异,工作突出,多次获得公司的嘉奖;并未因此无效学历不当获利及升职加薪。 问题: 1.(公司员工手册中提及聘用时如员工提供任何不实信息均会被处分,甚至解除合同)若公司依此不实学历问题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个人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对我进行经济补偿? 2.今年4月有我一个培训,后来因公事延后了,公司承诺3月后再培训,有经理的签字确认(该培训要在培训前积累800小时工时;现已经累积完,换公司后要重新累积)。若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就此要求赔付我工时培训的费用? 3.员工手册的要求,每个员工都有岗位说明书,但我实际工作已经长期且严重超过说明书中的要求。是否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4.按员工手册,公司员工待遇相同原则,其他部门工资中有工龄工资,而我们部门从未发放过,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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