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严重损失立案标准是啥?

    山东-济南私人律师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5-30 15:0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严重损失立案标准是啥?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山东 济南 解答问题:42383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br>(一)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br>1、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br>2、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br>(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br>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回复于 2020.05.30 15:07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