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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纠纷

    湖南-怀化婚姻家庭人气( 发表于:2015-09-19 10:38

    各位大律师好,我老婆与前夫2008年离婚,就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二人合伙竞拍购买45号宗地六分之一所有权归女方,离婚协议补充说明中第一条将45号宗地所有权归女方所有。2011年男方将原三人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两人,将房屋分割为9个小产权,改变土地使用面积。在未经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抵押贷款。在去年以确认离婚协议补充说明合法有效诉求,将男方告上法庭。今年4月法院判决结果是离婚协议补充说明合法有效。今年5月再次委托律师起诉,6月24日法院立案受理,8月19日开庭。在开庭前未收到开庭传票,开庭当天也未开庭审理,而是法官和陪审人员双方律师探讨案由,称立案庭所定案由离婚财产纠纷是错的,应该是共有物分割。之后就误导原告当事人和建议当事人放弃诉求,按照法官建议将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每年拿租金,随后就戏剧性的结束了,到目前还在停滞状态。现在已经可以确认法官和陪审人员及双方律师恶意串通。按离婚协议书的房产市值不低于4百万,按照补充说明市值不低于八百万。各位大律师我们这个官司已经打了三年多,已经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如果各位大律师在确保可以胜诉的情况下,能否帮助融资带一些款来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房产过户后办理抵押贷款一次性偿还。如果有感兴趣的大律师希望尽快联系,很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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