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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服务的警察在哪。其中我說我

    广东-深圳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5-09-25 08:46

    我哥在和别人起冲突中别人动手打我哥。当时我看见了就跑跑过去想阻止那人他看见我跑过去也就对我动了手。然后我们就推了几下。然后那人也就走了。我和我哥也去工作了。过了5分钟那人叫了他一朋友他们俩手里拿着铁棍冲到我工作区域对我进行攻击。我哥在我隔壁看到后想过来阻止。在阻止过程中那人拿铁棒直击我哥头部。他叫的那朋友也在和我哥争夺剪刀的过程中伤到。最后报警。警察拘留我长达十四个小时。在此其间我没有亲人在。我哥又躺在医院。我一天没吃没喝。在录取口供。我发现其中有不对的。警察說。如果你不签那就等着在这里面过中秋吧。我想问?中国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在哪。其中我說我是被害人,警察非說我们是斗欧。我想请问。法律中人在受到别人攻击的时候生命受到危险的时候。就站在哪里让别人打死了那人才有罪嘛?最后警察还让我签写一份协议。双方人在医院医好以后以多除少补的方法解决。我一个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用铁棍击打别人是犯法的。可是警察???以后还不得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这就是警察应该做的嘛?这就是广东警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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