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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经过:我方与他方打牌,在过程中用小事争吵打起来,我方把他方打倒地时,一个玻璃杯从桌上掉下砸碎片剌到他方眼睛

    广西-柳州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5-11-03 19:26

    事情经过:我方与他方打牌,在过程中用小事争吵打起来,我方把他方打倒地时,一个玻璃杯从桌上掉下砸碎片剌到他方眼睛,导致他方眼睛瞎。请问不赔钱,最坏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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