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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非法冶炼厂因污染环境被政府取缔,

    北京-北京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5-11-20 08:16

    某非法冶炼厂因污染环境被政府取缔,并被没收了所有设备和物料。为了防止二次污染,政府与某环保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处理该厂污染物,该厂的设备、物料等折抵处置费,政府不再另付处置费。该公司为搬运污染物而花费8万元,设备、物料等折抵处置费22万元。这22万元和8万元算不算环境污染给政府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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