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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没约定的情况下,按多少比例结算律师费

    山东-威海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5-11-27 14:49

    因交通事故法院判对方全责,到现在赔偿费还没给。申请强制执行过,也没可执行财物。当时和律师口头约定等钱拿回来再结算律师费,在打官司途中先给了律师2000元。但等的时间太长也没个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如要结算律师费是按案件上标的金额还是按实际到手的钱数算?在没约定的情况下,按多少比例结算律师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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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建忠律师–大律师网

    13061168997(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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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威海 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 解答问题:47条

    可参考:山东省律师协会2015年发布的鲁律协(2015)24号《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

    回复于 2015.11.2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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