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释明甲乙改变案由的行为是否适当
请教“甲乙出资,丙出技术组建丁公司,甲出资225万占75%,乙出资30万,占10%,丙出技术占15%,由于技术要评估,甲乙丙商量由甲乙按出资比例将款397060元、52940元转账给丙,丙再将这45万打给公司作为技术出资。”现甲乙仅凭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丙,主张45万是借给丙的。法院违法适用公告送达导致丙没有出庭,在法庭辩论阶段,法院向甲乙释明,让甲乙将案由改为不当得利,导致丙败诉。 请问法院释明甲乙改变案由的行为是否适当,如不适当,违反了什么规定。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4位律师回答
公司法务 2位律师回答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3位律师回答
公司法务
企业要求退休员工必须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缴纳高额税费,请问这违反《企业年金法》吗?
公司法务 1位律师回答
公司法务 2位律师回答
我发了饭店避雷贴 我在饭店工作过 然后商家看到之后就说要起诉我 说我侵犯了名誉权
公司法务 3位律师回答
公司法务 1位律师回答
你好,我这边是一家台州仙居的品牌酒店,需要贵所律师承接酒店合同审核、条款审核的业务,每次合同审核后出具律师评审表签名,不知道费用如何?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我想咨询上家虚开发票跑路,我的公司被罚款,税务70万加滞纳金57万,怎么办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出资不到位,如何承担责任,适用法律法规有几个?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