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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钓鱼执法

    湖北-武汉刑事辩护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5-12-26 11:41

    此案为2015年12月22日在武汉市发生的。陕西警方根据在当地捕获一贩卖毒品的人交代武汉有他的上庄熊某。根据这个信息为了破案,陕西警方带这准备做诱饵的现金2015年12月21号开车来到武汉某酒店开了间房,然后采取钓鱼式手法假冒买家诱导他们在房里与其交易毒品,22日下午五时抓获并带回当地审问 真实详情(陈某虽然有过几次贩卖或非持毒品的案底,但量只刚刚够刑事处罚而已。比如7个月,一年零二个月等。陈某2015年11月1日才被释放。正计划从事正当职业和女友结婚)这时有一朋友和陈某联系,熊某说陕西那边的朋友带了10万元现金到武汉购买2000克冰毒,本打算过正常生活。结果的陈某没经过金钱的诱惑,想尽办法拿到对方所需要的数量,才把对方所需数量的冰毒带到对方早已开好的房中准备进行交易。一见面就被陕西过来假冒买家的警方带回当地审讯。)陈某原本不是什么大的毒贩。而且没有和外地人有过生意上的接触。和熊某也没有做过生意,他们只是在监狱中认识的。 。。。我想问的是:陕西警方在侦办此案时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正常程序。警方假称买家千里迢迢跑到武汉以设套的诱导等方式把陈某带走。打这个官司最好的结果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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