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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人身伤害诉讼问题

    辽宁-铁岭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5-12-27 12:54

    事情经过: 2015年9月20日晚18点。在社区广场2个孩子玩耍,我的孩子应对方孩子 要求去对方爷爷车上送玩具,送玩具后下车(对方为无牌照3轮电瓶车) 过程中对方孩子为继续玩耍不让下车用力关车门,导致右手中指末端开放 性骨折(骨肉95%断开仅剩5毫米皮肉相连)。事发时双方均为爷爷在场。 对方爷爷当场拿出500元说先去看病。事发后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由于伤 势严重辗转3家医院最终在沈阳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诊断结果右手中指 末端开放性断开骨折、甲床缺失伤口重度污染,不适合固定接骨治疗最终 手术末端指骨摘除约3毫米后整形治疗。 住院时长7天陪护2人单纯医疗费用8400元,住院期间对方爷爷去看过一 次。孩子出院后联系对方爷爷研究治疗费用问题。我当时表态孩子玩耍都 是无意的双方都有责任您觉得怎样合适就怎样办前提是不要伤害双方感情 。对方当时说没问题手里暂时没钱等工资下来就给你不会伤害双方感情。 两个月后对方爷爷忽然找到我父亲拿出1000元钱说你们孩子自己有保 险又是他上我车的我就出这些其它的我不管转身走了。事后我同老父亲去 对方家里谈这件事对方态度非常强硬,说是你孩子上我车的你们自己又有 保险这1000我都出多了我都不该出。不行咱们就法律见,你们爱咋咋地法 律也不能把我一个老头咋样也不能把我家孩子咋样。其中一段对话我有电 话录音有电话录音,并且受伤事发地与临时包扎医院均在当地摄像头拍摄 范围之内可以证明时间经过。 这个结果令人非常气愤,因担心老父亲身体健康我又去找过对方钱不准 备要了想缓和两位老人矛盾,对方根本不见我态度始终如一。对方孩子父 母在本市打工整个过程未见对方孩子父母出面,对方老人也不提供联系方 式。我考虑再三决定走法律程序让法律给家人给孩子一个公正的交代。 为诉讼问题有几点问题咨询希望一一解答非常感谢: 1.我的孩子应对方孩子要求去对方车上送玩具对方孩子关车门导致受伤, 在诉讼中双方责任划分大约各占几层。 2.对方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针对孩子的诉讼是其父母。但涉事车 辆是其爷爷的,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同时对其父母与爷爷两方同时提起 诉讼让两方共同承担责任。 3.对方父母长期在本市打工无法取得联系,对方老人也不提供联系方式。 目前靠我们自己无法收集对方父母联系方式,事发时也未报警现在以过 去3个月。我是否可以在诉讼时向法院请求要求当地警方协助收集相关 信息,如果可以我应当在什么时间哪个环节向法院提起请求。 4.我的孩子8岁是农村户口,所以有本地农合与学校给上的保险,在诉讼 中对方对我们的赔付,是否保险包含在内剩余部分双方共同承担,还是 我们自己的保险不包含在对方赔付范围之内。 5.我已详细叙述整个事件过程,根据您对法律的熟悉与长期的诉讼经验是 否对我的诉讼有更利于我方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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