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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做?谢谢!

    山东-枣庄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6-01-02 15:29

    各位好!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于2013年9月与某公司签订了产品《订购合同》,合同期限是一年。具体的内容是这样的,我在当地代理该公司产品,一年的销售量是100万套,按每季度25万套先交预付款0.2元/套,后期每次提货前再交剩余的货款0.32元/套。因此,一开始我就交了预付款以及设备款等共计5万多,由于各方面原因,后期没用做,我就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因为之前有承诺说80%退款),但那边负责市场的经理,也是与我签订合同的人员帮我联系了其他地区的经销商,说可以让其代销。一切沟通完了之后,我就先订了一批货,经该市场部经理协调之后直接发至帮我代销的地区。但是第二批发完之后,厂家就打电话给我说我被代销地区的经销商投诉了,说我跨区域串货销售!结果就停止了供应,而且说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说出现串货不但不退款而且要额外追究3万罚款),但是我的行为都是在厂家市场部经理协调之后完成的,而且厂家明确规定,所有货物只能发往代理商合同签订的地区,所以我认为我不属于有意串货。经过反复沟通,市场部部长同意给我协调,说尽量给我申请。最后说给我5000元的补偿,我没有同意。后来去了厂家找他们理论,也是说帮我尽量争取,让我签了个转让书,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说回去让我把合同寄回来就好了。(全程有录音)回去之后我把合同寄给了他们,再联系还是之前的说法,说他们法务部要追究我责任,是她(市场部部长)一直帮我压着,还是说给我争取5000块钱的补偿。备注:除去我个人订的1万件和另外一个经销商代销的4万件还剩20万件货没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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