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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证人还用到法院再次出面做证吗?

    山东-青岛遗产继承人气( 发表于:2016-01-22 11:15

    ,我亲属家的承包地是有土地照的,对方想霸占我亲属地边的一块地方,我亲属不答应,对方就三次无故挑事,辱骂并打人,前两次都比较轻,我们也没有报案。第三次对方是把我家亲属种的菜给拔了,我家亲属拉着他不让他拔菜,他就把我亲属打住院了。出院后到派出所,对方不给赔钱,也不承认他打我们,但因为我们不让他拔菜拉了他,对方就说我亲属打他了,派出所给对方拘了10天,我亲属3天。 对方前两次打人有父亲和女儿两个人,第三次是女儿一个人把我亲属打住院的,派出所只抓了女儿一个人。但他父亲后来也参与了,是拿镐刨地和青菜并打其它人,他们的镐头被村干部抢下,现在有人证物证。 我们现在想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住院等一切损失,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一、被告人第一个为女儿,第二个为父亲。这样可以吗?(因为他们家土地和财产都在父亲母亲名下,女儿就住在父母家,名义上无房无地无财产,才把全部责任都揽到自己名下。) 二,我们是什么时候提出申请,调派出所的案件卷宗?是起诉时,还是到案子具体分到到哪个法庭后再申请。 三,在派出所有证人笔录,这些证人还用到法院再次出面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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