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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法院途径,我该如何收集有利证据去证明

    四川-广安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6-03-01 11:17

    我是一名正备考在教师仕途的一员,但在今年2月7日遭遇的一件事,让我的教师途暂止。我居住在成都一个套三的出租房与房东、一对做生意的商户夫妻共居,由于房东与商户夫妻房中均可晾晒衣服,房东就说把阳台用于我晒衣,但商户夫妻三番五次没准我同意就占用我晒衣的地方引发矛盾,我找他们理论,商户夫妻共同殴打我和婆婆(房东),结果造成我脸部受伤,至今留下疤痕,随后我打110报案,因他们当时要回重庆,我就以押2万在派出所或房东处作为医药费后续整形费为由多退少补,结果协商不成,且那女的说我把她脸打轻微红肿了,(但她的伤并非我造成)均把我和那女的行政处罚拘留10天,而他老公却以未造成我外伤为由相安无事,请问1、现如今我该怎么办,这样的行政处罚会对我今后从政之路有何影响。2、走法院途径,我该如何收集有利证据去证明,且撤销对我的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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