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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交房时未达到交房标准,请问我可以选择退房吗?

    重庆-重庆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6-03-13 22:04

    你好!我于2013年11月11日,与重庆璧锦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6栋12-2的房屋一套,该楼盘位于重庆市璧山区观音社区。合同规定2015年5月30日交房,到交房时间时,我没有收到任何接房通知,后来于2015年10月4日,我主动到他们的售房部去接房,在接房验收时,发现开发商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有合同附件三为依据),后来经过我多次反应,开发商未作出任何回复,现我申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00833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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