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时未达到交房标准,请问我可以选择退房吗?
你好!我于2013年11月11日,与重庆璧锦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6栋12-2的房屋一套,该楼盘位于重庆市璧山区观音社区。合同规定2015年5月30日交房,到交房时间时,我没有收到任何接房通知,后来于2015年10月4日,我主动到他们的售房部去接房,在接房验收时,发现开发商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有合同附件三为依据),后来经过我多次反应,开发商未作出任何回复,现我申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008332217
合同纠纷 5位律师回答
合同纠纷,甲方系常熟生产型公司,于去年委托乙方装修厂房。现就尾款、质保金、额外产生的装修费用等存在争议,涉案金额14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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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找项城市的律所,我已经有传票,我外地的,需要个律师开庭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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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5位律师回答
你好,我在大理遇到诈骗学费,个人组织的游学营收了我6000的学费,但最后活动没办,退费一直找理由不给,请问可以提供有偿的法律咨询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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