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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3人在村委会的阻难下对我爸殴打

    湖北-武汉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6-03-14 22:00

    求助;本人黄陂区,我爸2015-8-20与同村一位80岁的老人《系我们村队长》发生矛盾。打了对方两耳光,第二天对方邀请村委会来人处理此事,村委会来人请我爸到对方家里协商处理。当时有村委会一人,我爸,对方80岁老人及他的两个儿子,在协商时矛盾升级,对方3人在村委会的阻难下对我爸殴打,我爸报警后,警察要求对方送我爸就医,后来入住黄陂人民医院,经检查第五肋骨折,住院一个月,出院后到协和医院就黄陂人民医院的CT,磁共振片子,教授诊断第二,第七肋骨折,到武汉爱尔眼科医院诊断眼眶骨折,《据村里流言对方走关系,往黄陂人民医院医院行贿了1W+》,派出所经多伦调解,我方各项损失2.2万,过错我二对方八,对方拒接赔付,派出所推搪,司法所的蛊惑下我爸和对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对方赔付1W,调解协议的内容大致是我爸和80岁老人发生矛盾,指致使我爸住院发生各项费用2.2W,对方赔付1W,我方不得再追究对方《老人的名字》及家人《无对方儿子的名字》的法律责任,签字手印就对方老人我爸,及派出所一民警。没有派出所的章子,派出所就此事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如治安处罚,责任划定,结案等》对方还收走了我方所有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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