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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哥被另一个人骑电动车闯红灯撞倒

    河北-唐山交通事故人气( 发表于:2016-04-22 10:06

    我哥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过十字路口,被另一个人骑电动车闯红灯撞倒,造成腰部及脑部摔伤,住院两个月,花费五万余元,对方虽然曾到医院探视,给了两千多元,但对于这么多医疗费用,态度转为强硬,不予配合,并扬言钱花在交警队和法院也不再支付相关费用。于是起诉对簿法院,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我哥医疗费及营养费共计人民币7万多元。对方还是不支付,到执行庭两个月了,经手法官一直拖,说忙,昨天去了,法官说对方已经找肇事对方了,但对方没表态,法官说过段时间查他的个人财产,如果有,可以冻结,强制执行。但对方如果没有财产,或财产已转移(即使是转移到妻子名下)法院就没办法了。法官的拖延明显是替对方创造时间和条件。并且法官说你们不用再来找我,如果有结果会通知你们。但查不出肇事方有财产,六个月就得结案,这是规矩。可能是让我们六个月后另行起诉或是走其他程序了。 当时我们还请了律师的,律师是不是收了我们的钱又收了对方的钱才出了这么大漏洞没把对方妻子列为连带赔偿被告。 各位我们怎么办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拜托各位给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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