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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四年了,快结婚了,他借钱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款,加我名字进去有用吗

    浙江-宁波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6-06-13 10:05

    本来以前说好首付一人一半的,他像朋友借了45万,付了首付,签购房合同也是他一个人去签的,我给他一半的首付他不要,说没有面子,让我的钱留着以后装修,因为没有结婚,男朋友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卖房子的人说不能加我的名字,我是外地的,又不想去因为房子的事情而办结婚证,今年 准备结婚了,看了新婚姻法后现在很没有安全感,我要是结婚了,他借买房子的钱我们一起还,然后万一离婚了,什么都没有了,要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最在的利益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张美玲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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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潍坊 解答问题:4条

      男方婚前交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共同财产,由男方补偿给女方。
      如果该房屋还未办理产权证,结婚后办理房权证时加上女方的名字,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6.06.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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