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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我弟弟名义借给他3万块钱,他写了欠条

    江苏-连云港抵押担保人气( 发表于:2016-06-29 10:25

    我有个高中同学,10几年没见,以前知道他家庭条件还可以,来向我借钱,借了几次,我实在不好推脱,以我弟弟名义借给他3万块钱,他写了欠条,和车辆抵押合同,但是抵押的车是他爸爸的,他说他爸爸送他的,实际使用人一直是他的。说是和家里搞小产权房子投资的,他爸爸知情,带了他爸爸的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帮他爸爸代签了,毕竟是同学,钱也不多,也没好意思要他爸爸本人来签字,并且他本人也在特警队上班,所以就没担心那么多。然后次月又向我个人借了1万,说临时使用到21号一起还款,款项21号左右可以下来。现在找他失联多少天了,车子抵押的时候也是流动抵押,给了备用钥匙和登记证书等,合约也写清楚说不还钱可以随时开走,现在车已经被我开回来了。 之前朋友开回来别人抵押给他车,又被另一家借款款人偷走了,到派出所报案不予立案,说经济纠纷不算偷窃,人家可能欠你钱也同时欠别人钱。所以由于这种原因,当天晚上我就把同学的车开回来了,请问我会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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