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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住进酒店,被小姐强行发生性关系

    云南-丽江私人律师人气( 发表于:2016-07-29 16:15

    我一朋友,七月中旬去云南丽江游玩,晚上住进酒店,工作人员说酒店有规定,提供免费20分钟按摩,防止高原反应。结果按摩过程中被小姐强行发生性关系。之后小姐以纳西族走婚为名,需要退婚就得给9000元红包。结果有一个所谓的“经理”过来谈判,说如果不给钱就得跟姑娘回家做三年苦力。还威胁不给钱就跟他们出去。那时候就不是几千块能解决的了!没办法,我朋友被敲诈9000块,因为是教师,又不敢报案。请大家告诉我,这种情况报案有用吗?我朋友会不会收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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