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这两千多块我还能要回来么?

    河北-唐山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6-07-31 09:48

    去年租房子住,我老婆和房东签订合同是一年合同,到2016.10.3到期,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三,押金是一个月房租两千多,合同也写明在住期间如果甲方房东不让我们继续住或者乙方我们因为某种原因不想继续住了,那么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六月初我们告知房东我们不想住了,房东以没有住够一年为由说我们违约不退押金,经过协商说我们只要转租出去就可以退,于是我们搬家了,忙活了好多天也没租出去,房东决定把房子装修下,以便租出去,在此期间我还是在介绍中介去看房子(装修期间房东拿着钥匙,我直接给中介房东电话),什么时候租出去的我们也不知道,今儿打电话她说已经租出去了,还是以违约为由不退押金,我想问问这两千多块我还能要回来么?法律咋规定的对于这块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