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走保险

    江苏-连云港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6-09-28 20:27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走保险,大小脚趾骨折,住院一周出院医嘱休养2-3月,保险公司说只有住院期间有护理费,营养费,休养期间没有合理吗?还说是得2月以后才给赔偿,误工费的证明都全了,银行流水,个人税务证明,单位不发工资和误工证明都开了。谢谢各位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