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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做原告,想告侵权

    山东-潍坊人身损害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16-10-09 14:47

    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王为和赵丽在A市新买了一套住房,入住前与一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由该装修公司负责新房装修。为便于装修公司工作,王为将新房的钥匙交给了公司负责人。装修完工后,王为和赵丽去新房时,突然发现该装修公司一名工人因失恋,有思想包袱,在该房内上吊自杀。 n n 。 所以两夫妇认为发生这种事非常不吉利 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并 退还房屋价款及其装修费用 而装修公司认为与其无关 拒绝一切要求。 我们做原告,想告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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