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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轮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

    河南-焦作交通事故人气( 发表于:2016-10-10 09:55

    两轮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沿着花坛边走),汽车准备从非机动车道由岔道口上机动车道,在岔道口电动车(躲不开了)已经停下,被汽车正面撞在电动车侧面,电动车和人倒地(脚放在脚蹬子上面,汽车撞到腿)。车主下车表示汽车有全险,打了120、110以及保险公司的电话,拉到医院检查,没有骨折,小腿肚由于汽车撞击挂了个口子,封了两针,住院观察。由于是十月四号发生的事,(国庆节放假)事故科需要八号上班才能处理,汽车车主表示需要用车,愿意先掏500元做医药费,最后经过协商车主掏1000医药费,事故科只是扣下行驶证和司机驾驶证。八号并没有人联系我们,只是汽车车主的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人员来做了个调查,打当时处理事故的警察电话。警察只是问了问车主联系我们没有,然后说我们逆行负主要责任,汽车车主完全可以不包赔我们。我想问下这件事故的责任到底怎么划分?还有就是我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陪护的误工费我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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