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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解释全文?

    四川-内江公司法务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5-29 15:47

    公司法解释全文?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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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内江 解答问题:41901条

      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时,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回复于 2020.05.2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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