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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件事儿,我想咨询一下你

    北京-北京人身损害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6-10-28 10:09

    您好,有件事儿,我想咨询一下你。15年11月的时候我方因对方拖欠工资问题和包工头发生了口角和打斗,造成了,对方二级轻伤。但是我方也有受到伤害,只是没做鉴定。我方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六个月。没开庭,之前我方就被拘留所给拘留了。然后我们花了一万块钱给保出来的,判决书下来了现在我方还在监狱服刑。然后对方现在又起诉民事赔偿。要求我们支付他全部费用7万五千元,之前刑事案件的时候我方律师,有到他住的医院去调查。住了十天院只花了4900多元。因为造成了,对方鼻骨骨折。但是对方住院期间没有对鼻骨骨折进行治疗。然而现在对方要75000元的赔偿费。我想问一下,因为对方的住院费用在那,法院判的话,最多会判给对方多少钱呢?而我方,没钱拒不支付呢。而我方,确实经济困难。我方也是有间接性的精神病。而且还需要赡养,八十岁的父亲。还有一位弟弟也是精神病患者。而且还都是低保户,我方确实拿不出钱,拒不支付。法院会怎么做呢,会让父债子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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