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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的公信力在老百姓心中还有多少?

    广东-深圳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6-12-18 15:42

    关于从2013年5月起诉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古竹镇政府欠我集资款一案,案号(2013河紫法民二初字第15号)胜诉至今的快4年时间里,我一直在追讨这笔钱。其间,我也向当地的法院、检察院、市政府信访办等起诉,执行,投诉,但一直没有结案。 看到这样的所谓法治国家,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欠钱人可以有理由赖账,过了4年,我也就拿政府这个超级老赖我没有任何办法了,这或许就是现在的债务人是大爷,债权人是孙子的根本原因。而且这一起案例的债务人竟然是政府,法院如此判决执行效率应该说传达了一个令人耻辱的信号,在要求社会各行列甚至包括娱乐界都要传达正能量的今天,这实际上传递的是负能量,让法制中国蒙羞,是对号称法治社会的中国的一种讽刺,这也是难怪各地方政府大量举债而不怕的根本原因,因为对于债务可以用各种理由拖着,如果你起诉,法院就算立了案,然后判决执行超过起诉时效,这样,所有的债务都没有了,这或许就是各地政府都热衷于举债过日子的根本原因。 透过这起案件,似乎是在讲法律,体现了法治精神,但是,透过这起官司我却不得不认为这是让法治蒙羞,是对法治的一种讽刺,传达的是极大的负能量 其次,依法治国到底该靠谁来实现。多次的起诉,多次的不结案但得到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依然存在,依法治国到底该靠谁实现?政府都成为最大的无赖者,政府都是睁着眼说瞎话,那依法治国能够体现在哪里?难道只要求老百姓守法,对老百姓就依法,对于政府、法院自己就是置身法律之外享受法律之外的特权?请问法律规定了这样的特权吗?让我们老百姓看看这样的特权规定在哪里?社会风气不好,老赖理直气壮的赖账,这样的执行效率难道就不是助长了这样的歪风在蔓延吗? 法院总说政府没有钱,一句话打发了债权人难道政府就没有还钱的义务了?1百多万元,追讨了快四年,大家想一想,这其间债权人花了多少精力,跑了多少路,又花了多少钱,而且这4年,1百多万元到底贬值了多少?又失去了债权人多少投资的机会,政府你想过没有?以民为本,执政为民又体现在哪里?现在,作为政府,你依然存在,难道就没有了还钱的义务了吗?过去我们还说过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何况现在你政府还在那里,还在领导着广大老百姓在奔向中国梦,你就真可以赖账了吗?你赖得了现实的债务,你赖得了民心吗? 紫金法院如此执行效率,确实起到了一个坏榜样作用,法院竟然以法律的形式羞辱法律,政府竟然成为欠账不还的老赖,那依法治国到底是说给谁听?法律的正义就这样如此被扭曲,政府的公信力在老百姓心中还有多少?在给法制蒙羞的同时,又羞辱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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