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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村领导及代表一起把我的选举权取消了还霸占了我的承包土地

    内蒙古-包头经济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7-01-20 17:30

    我叫兰金柱,是麻池镇武家村三小组土生土长的村民。1999年因念书户口迁出,2001毕业户口迁回本地。在村内自有合法承包土地1.38亩,在2006年时因修神华铁路把我的合法承包土地征占,我们家一共征用耕地2.5亩,在我们家所有人没有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强行征用,把土地征用的占地款全村平均分配。以后村内的土地分红款,也平均分配到我们家,此分配方法一直到2008年,其次到了2012年选举村领导时,村内先是把的我的选举资格撤除。现在到了2016年底鱼池占地分红时,新任村长及九个代表把我的分红款名额也撤除,我们家一同去理论,村内以李军(新任村长)为主的领导班子,开始以我的户口有问题为理由,说不能给我分配。我们说户口问题派出所已经纠正。户口有什么问题去派出所去查,村领导后来又说“户口现在没问题,我们开了个会九个代表说不能给你分”,就这样我的土地和公民权益,被村内的领导及九个代表剥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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