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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间借贷纠纷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广东-肇庆债务追讨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17-03-04 23:56

    贷款人是个70岁的老人,贷款人与借款人两人不熟,口头上借钱时说用在生意周转上面,一个月还,贷款人说不用利息,在银行转账,但借款人写了收据有2分利息,后2个月都没有给利息,两个月后用各种理由再借了一次,借款人写了2分利息,下个月借款人虚构事实让贷款人定期的存款也拿了出来,又说一个月还,才给了一次利息,贷款人不会什么借款要抵押等基本知识,全身家的财产都骗走了,最后所知道他根本没有生意,去要钱的时候他说什么都没有了,之前骗的理由也不承认了,所知道的钱用途是用来还债,还听说他跟其他人说给了2分利息,去法院告他也告他不进,借了一年,定期拿出来给他时利息给过一个月,收不回一分钱,老人也因为这样得了高血压差点中风,进医院的钱都要问亲戚借,咨询过本地律师要告他,行不行都要给法院5000,给律师6000,如果要回来钱给律师本款20%,老人借了25万,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吗?如果他进去坐经济牢,是不是钱款就当没有了,如果他有钱赖死不还怎么办,所知他外债有200多万,如果给律师6000他能给予我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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