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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小孩14岁,在学校烫到了他同学

    安徽-亳州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7-03-05 16:48

    我家小孩14岁,在学校烫到了他同学(下午上课之前),是他在学校打了一杯开水,拿着杯子回座位时,刚好他同学弯腰捡笔,起来的时候碰到他手中的杯子,一杯开水浇在了他同学脖子里,现在给他同学治病已经花了一万多,还没出院,因为后续资金问题,和学生家长索要家长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发生争执。请问这件事如果打官司,是属于谁的责任,后续费用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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