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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上都可以对该片的周边产品进行开发吗

    北京-丰台区法律顾问人气( 发表于:2017-03-30 09:13

    咨询一个电影版权方面的问题。上海电影美术制片厂1961年上映(公开详细上映信息是:上集1961年上映,下集1964年上映,1978年以全本方式再次公映)的经典动画片《大闹天宫》,是否已经过了50年的著作权保护期? 如已经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那么就进入了公共版权领域,那么原著者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对该片还保有那些权力呢?如动画角色形象等。 但是,目前上美的工作人员称上美目前仍保有该片著作权,因为版权从1978年算起。并一直就该片进行有偿“授权”经营活动。但上美无法出示该著作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如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我委托知识产权机构查询,并没有查询到该片在国家版权保护机构的著作权登记信息。 我现在有两个问题: 1、上美就目前已经疑似失去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所谓“授权”经营,是否不妥或已经涉嫌欺诈? 2、1961年版的动画片《大闹天宫》是否确定版权公共领域?任何市场上的经营者都可以对该片的周边产品(如图书、玩具、纪念品、礼品)进行开发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而无需再经上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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