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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不敢投案。能做自我防卫辩护吗?

    山东-临沂刑事辩护人气( 发表于:2017-04-18 14:37

    2016年山东省郯城县开发郯国古城项目,当地政府和沙窝崖村委采用先拆迁后赔偿的办法,在没有公告,也没有书面告知,于5月25日夜里强行毁坏推平本村民的宅基地和里面所种植的树木庄稼,其中也包括我的土地和树木。次日我找到村委和政府部门,双方相互推诿,矢口否认是自己所为。我只好去当地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落实情况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了案。后多次上访没有结果,至今也没有任何部门和我联系。2017年得知又有挖土机破坏我宅基地,我慌忙赶去,还没有到地方就被10多个穿制服的人拦下,(带队的是李学伟镇长和镇拆迁队的徐西华队长)他们对我殴打拘禁拉我去荒山上,在去山上途中,我偷偷拨通110报警电话,拨通后要求110核实拘禁我的这3个人身份和工作单位,出示执法证件并要求告知我拉我上山目的是什么?三人不回答也不理睬,我要求报警制止他们行为,他们气急抢夺我的手机并对我再次辱骂和殴打,在殴打我的过程中,为了自卫我夺取其中一人佩戴的刀具,刺伤一人,追跑其中两人,随即两次拨打110要求出警,又告知110我去派出所去自首。冷静下来,想想如果我自首后他们一定对我人身报复,到现在不敢投案。能做自我防卫辩护吗?对方轻伤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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